1、 本公司為釐清交易資訊之正確性,得向會員查詢交易資料,會員有詳盡陳述及於 2 個日曆日內提供必要文件之義務。會員應妥善保管交易相關單據(包括但不限於出貨託運單據、進貨憑證、發票存根等)至少 5 年,會員逾期提供、提供不完全或提供虛偽資料時,本公司對於該爭議款項將不負付款之責並保留終止提供本服務之權利。
2、 本公司為確認會員所提供之實體金融機構帳戶之正確性及有效性,將匯入新臺幣 1 元至該帳戶中,以進行帳戶認證,會員無需負擔認證費用。通過認證後,始屬上述之「已約定認證之實體金融機構帳戶」,會員始得進行款項提領。
3、 為了防止會員之刷卡設備遭破壞、偷竊交易資料或擅自修改相關程式,本公司將採取控管措施。
4、 會員不得將特約商店代號或刷卡設備轉予他人使用,或向他人借入特約商店代號或刷卡設備。
5、 會員對任一產品內容、收款方式、服務費用等規範有疑義或反對者,均應立即停止使用該產品內容、收款方式或本服務之功能,一旦會員使用任一產品內容、收款方式,即表示同意相關服務條款及使用規範。
1、 代收代付服務提供會員及付款方於實質交易關係成立後,以中立第三人之角色,受會員之委託,代會員收受交易價金,並於一定付款條件成就時,逐筆將代收之交易價金轉付予會員。
2、 前項所稱之付款條件成就,係指包括但不限於付款方已取得商品、獲得服務,或一定天期屆滿而付款方未提出異議等,其他付款條件成就之要件,均於本服務網站公告並提供相關功能操作。付款方並應自行確認付款條件是否成就,並應於規範時限內提出異議,任何因付款方未依本服務說明提出異議而造成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3、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僅就用戶間基於實質商品或服務之交易,辦理逐筆代收轉付行為。
定義
1. 信用卡收付款方式,係指於用戶完成購買商品、服務交易後,會員接受付款方使用信用卡支付交易款項,並透過本公司系統代會員處理因付款方使用信用卡支付款項所發生之授權取得、帳款請款、撥付等事宜。
2. 信用卡一次付清:付款方於消費時使用信用卡支付,並一次性支付該筆消費金額。
3. 信用卡分期付款:付款方於消費時使用信用卡支付,並依帳單週期分次支付該筆消費金額。(可提供分期付款之卡別依與本公司合作之收單機構提供之卡別為限,詳見:
可分期銀行與期數
4. 信用卡紅利折抵:付款方於消費時使用信用卡支付,並使用信用卡的紅利點數折抵支付該筆消費金額之一部或全部。(可提供紅利折抵之卡別依與本公司合作之收單機構提供之卡別為限,詳見 :
信用卡紅利折抵銀行)
請款規則:
1. 當信用卡交易狀態為授權成功時,商店始得請款,本平台預設為自動請款並於每日 21 點執行自動請款作業。
2. 商店可自行設定為手動請款,若商店於每日 21 點前辦理手動請款,本平台將於當天 21 點向收單機構辦理請款;若商店超過當日 21 點始辦理手動請款,則本平台將於次日 21 點向收單機構辦理請款。
3. 商店應於付款方刷卡後透過本平台辦理請款,惟若請款日逾國際組織所規定之請款期間( 3 個日曆日),且發卡組織援引該國際組織關於請款期間之規定而向本平台請求返還該筆款項時,會員同意配合辦理。
4. 請款金額限制:
信用卡一次付清 可部分請款,請款金額必須小於或等於授權金額,但一筆訂單僅得請款一次。
信用卡分期付款 僅接受全額請款。
信用卡紅利折抵 僅接受全額請款。
退款規則:
1. 商店經本平台成功收取付款方以信用卡為付款方式之交易款項後,若商店允許付款方辦理退貨、取消交易、終止服務、變更貨品及其價格相關事宜時,商店應於請款日後 89 個日曆日內,依照本服務網站說明以信用卡退刷形式辦理,商店不得以現金或支票方式直接退款予付款方,商店同意該交易計收之手續費本平台得開立電子折讓證明單並返還至會員之藍新金流帳戶。
2. 交易狀態應為請款處理中或請款完成者始得退款。
3. 若商店於每日 21 點前辦理退款,本平台將於當日 21 點向收單機構辦理退款;若商店超過當日 21 點始辦理退款,則本平台將於次日 21 點向收單機構辦理退款。
4. 本平台向收單機構辦理退款後,經過原該筆交易之撥款天數後始自會員之藍新金流帳戶扣款。
5. 退款金額限制:
信用卡一次付清 可部分退款,退款金額必須小於或等於請款金額,一筆訂單可多次退款。
信用卡分期付款 僅接受全額退款。
信用卡紅利折抵 僅接受全額退款。
手續費與撥款天期:
1.請款手續費計算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不足 1 元者以 1 元計。
2.退款手續費計算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不足 1 元者不返還。
3.現行費率如下:
詳見費率一覽表
會員及商店使用限制:
1. 商店應經本公司審核通過後始得啟用信用卡收款服務。
2. 會員了解信用卡簽帳交易於付款方信用卡授權成功時,並不代表會員或本公司已成功取得款項,仍待信用卡請款作業完成執行,才可成功取得款項。
3. 根據信用卡國際組織規定,會員接受信用卡支付之交易金額超逾一定請款金額時,會員應直接與收單機構簽訂相關契約,惟會員同意仍委由本公司繼續處理信用卡支付交易之相關事宜。
4. 若因非可歸責於本平台之事由(包括但不限於付款方否認交易、信用卡遭盜刷、延遲請款等)所生之款項返還或款項無法收取情形,其損失由會員負擔。
5. 經本平台、收單機構或發卡機構出具信用卡組織、銀行或付款方所出具之可資證明之文件,證明付款方之信用卡為偽卡或遭盜刷之情形,商店應於本平台通知時立即停止出貨。前述之本平台通知可由本平台自行選擇通知送達方式,含電話聯繫、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等擇一為之,商店不得因未及時查閱訊息、郵件,或因非可歸責本平台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網際網路服務中斷、電信營運商服務異常等)而主張本平台通知未送達。
6. 商店接受信用卡付款需配合本平台依商品銷售類別要求啟用信用卡 3D 驗證機制,如商店不使用上述信用卡驗證機制,應自行承擔付款方因使用信用卡付款所生之所有爭議款項,惟本平台有權決定是否提供商店信用卡收款服務。
7. 商店使用信用卡收款若有經收單機構通報為風險商店或調扣比例超過信用卡國際組織公告之規定或同產業平均標準等事由,本平台得隨時終止向商店提供此支付方式,商店不得有異議或主張任何權利。
8. 付款方於本平台使用信用卡交易時,本平台將於信用卡交易時顯示商店資訊供付款方知悉。
9. 商店一經開通信用卡收款服務後,本平台得不定期查核商店實際販售商品或服務,並依各收單機構及本平台可承作之業種規則進行審查。若經查核實際販售商品或服務違反各收單機構及本平台可承作之業種規則時,本平台有權隨時終止全部或部份收單機構之收款服務。
定義:
1.付款方透過本平台Apple Pay 行動支付付款,可使用已於Apple Pay綁定之信用卡完成支付,視當下使用裝置而定。
2.Apple Pay一次付清:付款方於消費時使用Apple Pay支付,並一次性支付該筆消費金額。
請款規則:
請參照信用卡之請款規則及信用卡一次付清。
退款規則:
請參照信用卡之退款規則及信用卡一次付清。
手續費與撥款天期:
1.請款手續費計算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不足 1 元者以 1 元計。
2.退款手續費計算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不足 1 元者不返還。
3.現行費率如下:
詳見費率一覽表
會員及商店使用限制:
依據Apple pay官方規定,以下服務將無法使用Apple pay支付, 使用者之網頁有提供以下任一商品或服務者,本公司不予提供Apple Pay支付之服務:
1.違反任何法律或以其他方式不遵守法律要求
2.提供涉及的交易:
(1)煙草、大麻或電子煙、加熱菸等霧化式產品
(2)槍支、武器或彈藥或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管制物品
(3)非法藥物或管制藥物或其原料成分
(4)其他任何可能使消費者產生人身安全風險之物品
(5)擬用於從事非法活動的物品
(6)色情、猥褻、性交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7)仿冒品、偽造品或竊盜之贓物
(8)經 Apple 拒絕不予承作之個人籌款或募集非營利捐款
3.提供或銷售毒品用具或成人用品之物品或服務
4.煽動、煽惑、宣揚有關種族、年齡、性別、性別認同、種族、宗教或性取向的仇恨、暴力、偏見或其他非法行為
5.未經Apple 同意之貨幣交易(包含匯兌及加密貨幣)
6.構成滯留式電子錢包(例如:進行第二次支付交易來完成第一筆交易、交易中存在替代商家的記錄)
7.網頁提供之方品或服務涉及詐欺
8.侵犯或侵犯他人的著作權、肖像權、人格權或隱私權
9.以虛假或貶損的方式展示 Apple商標、商業形象或其產品
相關限制或禁止使用之交易依Apple公司之規定處理之。如使用者有違反前開規定,致使藍新公司遭受損害(包含但不限於受Apple公司或第三人主張之損害賠償、商譽損失等),使用者應對藍新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
定義
銀聯卡為由按照銀聯國際公司的業務、技術標準發行,卡面帶有銀聯標識的銀行卡,付款方可持銀聯卡透過本平台一次付清訂單款項,完成交易。
請款規則:
銀聯卡交易成功後,本平台將於每日 21 點自動全額請款,不接受部分請款。
退款規則:
1. 銀聯卡僅接受全額退款。
2. 商店經本平台成功收取付款方之交易款項後,若商店允許付款方辦理退貨、取消交易、終止服務、變更貨品及其價格相關事宜時,商店應於付款日後 29 個日曆日內,依照本服務網站說明以銀聯卡退刷形式辦理,商店不得以現金或支票方式直接退款予付款方,商店同意該交易計收之手續費本平台得開立電子折讓證明單並返還至會員之藍新金流帳戶。
手續費與撥款天期:
1.請款手續費計算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不足 1 元者以 1 元計。
2.退款手續費計算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不足 1 元者不返還。
3.現行費率如下:
詳見費率一覽表
會員及商店使用限制:
1. 啟用方式:商店應經本平台審核通過後始得啟用銀聯卡代收款服務。
2. 銀聯卡交易皆為 3DS 2.0 機制。
定義:
DCC 係指付款方持國外信用卡於消費時,得自行選擇新臺幣或國外發卡行對應之原幣別付款之服務。
請款規則:
1. 當 DCC 交易狀態為授權成功時,會員始得請款,本平台預設為自動請款並於每日 21 點執行自動請款作業。
2. 會員可自行設定為手動請款,若會員於每日 21 點前辦理手動請款,本平台將於當天 21 點向收單機構辦理請款;若會員超過當日 21 點始辦理手動請款,則本平台將於次日 21 點向收單機構辦理請款。
3. 除旅館、住宿、郵輪等行業之 DCC 交易得於付款方退房後 24 小時內請款外,其餘消費之每筆 DCC 交易,商店應於交易完成後之 24 小時之內請款;若商店無法於指定時間內完成請款,而收單機構結算各該 DCC 交易後之收取金額少於付款方持國外卡實際消費金額者,會員同意本平台得按短收金額自會員暫留於本平台之款項中扣除。
4. 商店透過本平台辦理請款,至遲不得逾交易成立起 5 日,逾期本平台不負付款之責。
退款規則:
1. 商店退款處理所依據之幣別應與付款方持國外卡交易當時選用之幣別相同。惟若以各該信用卡所屬「國外發卡行對應之原幣別」(下稱原幣別)處理者,商店須承擔因匯兌變動致退貨金額與商店原以 DCC 交易方式收取之新臺幣金額不同之風險。
2. 商店經本平台成功收取付款方之交易款項後,若商店允許付款方辦理退貨、取消交易、終止服務、變更貨品及其價格相關事宜時,商店應於付款日後 59 個日曆日內,依照本服務網站說明以信用卡退刷形式辦理,商店不得以現金或支票方式直接退款予付款方,會員同意該交易計收之手續費本公司得開立電子折讓證明單並返還至會員之藍新金流帳戶。
手續費與撥款天期
1.請款手續費計算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不足 1 元者以 1 元計。
2.退款手續費計算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不足 1 元者不返還。
3.現行費率如下:
詳見費率一覽表
會員及商店使用限制:
1. DCC 交易產生之調單扣款金額,將由國際組織以原幣別並依其指定匯率結算為新臺幣後給付予收單機構,商店須承擔最終索回款項與商店原以 DCC 交易方式收取之新臺幣金額不同之風險。
2. 商店應提供付款方得自行選擇是否同意使用 DCC 交易之權利。
3. DCC 交易涉及匯率轉換之計算基準,均由收單機構依國際組織或收單機構牌告匯率計算。
定義:
ATM 轉帳收付款為透過本平台虛擬帳號付款之功能,由本平台發給虛擬帳號予付款方,再由付款方利用 ATM 自動化設備或網路 WebATM 轉帳付款之收款方式。
請款規則:
ATM 轉帳無需執行請款。
退款規則:
ATM 轉帳不提供退款機制,商店經本服務成功收取付款方以 ATM 轉帳為付款方式之交易款項後,若允許付款方辦理退貨、取消交易,商店應自行退款予付款方,且該交易計收之手續費將無法返還商店。
手續費與撥款天期:
1.交易手續費計算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不足 1 元者以 1 元計。
2.現行費率如下:
詳見費率一覽表
會員及商店使用限制:
1. 供本服務 ATM 轉帳收付款使用之虛擬帳號,將依交易項目而有不同的使用限制,付款方應於指定的期間內完成付款,逾時付款則該帳號將自動失效。
2. ATM 轉帳收付款僅能透過實體 ATM 自動化設備、網路 WebATM 及個人網銀 APP 轉帳,不接受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臨櫃付款。
3. 單筆交易金額上限為 49,999 元(含)。
定義:
超商代碼繳費,即商店透過本平台產生一次性之代碼,提供予付款方至超商多媒體機列印繳費單後,於超商櫃台以現金全額支付之收款方式。
請款規則:
超商代碼繳費無需執行請款。
退款規則:
超商代碼繳費不提供退款機制,商店經本服務成功收取付款方以超商代碼繳費為付款方式之交易款項後,若允許付款方辦理退貨、取消交易,商店應自行退款予付款方,且該交易計收之手續費將無法返還商店。
手續費與撥款天期:
現行費率如下:
詳見費率一覽表
會員及商店使用限制:
1. 依超商通路服務約定,遊戲點數、遊戲點卡或遊戲點數儲值類型產品及電信點卡類之商品不得使用本支付方式收款,若違反經本平台或超商通路證實,則本平台有權隨時終止向商店提供此支付方式且凍結該支付方式所產生之交易款,若因商店違反約定造成本平台任何損失,會員應負損害賠償之責,不得異議。
2. 單筆交易金額上限為 2 萬元(含)。
定義:
超商條碼繳費,即商店將透過本平台產生之條碼帳單,提供予付款方自行列印後,至超商以現金全額支付之收款方式。
請款規則:
超商條碼繳費無需執行請款。
退款規則:
超商條碼繳費不提供退款機制,商店經本服務成功收取付款方以條碼繳費為付款方式之交易款項後,若允許付款方辦理退貨、取消交易,商店應自行退款予付款方,且該交易計收之手續費將無法返還商店。
手續費與撥款天期:
現行費率如下:
詳見費率一覽表
會員使用限制:
1. 超商條碼繳費為延遲核銷型收款服務,超商條碼繳費之核銷須視各超商通路回應狀態後依序更新,故本平台訂單狀態無法即時更新該筆代收款項之實際處理情形、狀態,惟本平台將盡力維護系統之妥善性。
2. 單筆交易金額上限為 4 萬元(含)。
定義:
超商店到店:即商店透過本平台產生並列印寄件單黏貼於商品上,或透過本平台產生之寄件代碼至超商多媒體機列印繳費單後,於超商黏貼寄件單於商品上,付款方至超商取貨時,於超商櫃台以現金全額支付之收款方式(目前僅開放全家便利商店、統一超商、萊爾富、來來超商)
大宗寄倉:即商店透過本平台產生並列印寄件單黏貼於商品上,再以指定的運送方式送至超商物流倉庫,超商物流商驗收無誤後,由超商物流商配送至指定的取件超商,付款方至超商取貨時,於超商櫃台以現金全額支付之收款方式(目前僅開放統一超商)。
請款規則:
超商取貨付款無需執行請款。
退款規則:
超商取貨付款不提供退款機制,商店經本服務成功收取付款方以超商取貨付款方式之交易款項後,若允許付款方辦理退貨、取消交易,商店應自行退款予付款方,且該交易計收之手續費及寄件之物流運費將無法返還商店。
手續費與撥款天期:
1.交易手續費計算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不足 1 元者以 1 元計。
2.現行費率如下:
詳見費率一覽表
會員及商店使用限制:
1. 超商取貨付款應收取之金額,於訂單成立後即不得再行變更。
2. 超商取貨付款為延遲核銷型收款服務,超商取貨付款之核銷應視各超商通路回應狀態後依序更新,故本平台訂單狀態無法即時更新該筆代收款項之實際處理情形、狀態,惟本平台將盡力維護系統之妥善性。
3. 商店應於透過本平台產生寄件單或寄件代碼後之限定天期內完成寄件,若商店持逾期之寄件單或以逾期之寄件代碼寄件,超商可能拒收且會員應負擔退件之相關費用。
4. 商店應遵循超商之寄件規範,若違反規範,超商可能拒收,若本平台認定會員有違反寄件規範之情事時,得不經預告、通知而逕行暫停、拒絕或終止商店使用本支付方式。
5. 若遇收件人逾期未取件而遭退貨,商店應遵循超商之退貨規範於限期內取回商品,否則商品有可能被銷毀,若有衍生費用產生,商店應依本公司或本平台之指示繳納相關費用,本平台亦得逕行自會員之藍新金流帳戶餘額中扣除該費用。
6. 配送途中商品若發生損毀或遺失,概依超商之處理標準進行理賠,商店知悉並同意本平台不負擔因此所致之任何損失、支出或費用,惟本平台將代商店與超商溝通後續賠償事宜。
7. 商品經超商收件後,除本使用規範另有規定外,不得取消寄送或要求返還物流運費、變更取貨門市、變更超商取貨付款之金額、取回包裹重新黏貼寄件單或更換商品內容物、要求加速退貨流程或直接至物流中心取回商品。
8. 商品寄送天數依門市地點而有所差異,如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寄件,正常情況得於第 3 天(後天)送達取貨門市,部分特殊門市可能超過第 4 天(如外島);如遇國定假日、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寄送天數將延長。
9. 商品到達取貨門市,或取貨門市因可歸責超商之事由致無法取貨(如該門市重新裝潢等),商店得聯繫付款方再次指定取貨門市,並重新寄送商品到達取貨門市(重新指定無需再支付物流運費,惟以一次為限)後,將發送簡訊予付款方,付款方需於 7 個日曆日內至取貨門市取貨,否則將進入退貨流程,且該次寄件之物流運費將無法返還商店。
定義:
付款方透過本平台以玉山Wallet 行動支付 App 付款,可使用已於玉山Wallet App 綁定之玉山銀行指定之支付工具完成掃碼或 App 內付款,視當下使用之裝置而定。
請款規則:
玉山Wallet 交易成功後,本平台將自動請款,每日 00:00:00 由玉山銀行結算前一日 00:00:00-23:59:59 完成之交易。
退款規則:
1. 商店經本平台成功收取付款方之交易款項後,若商店允許付款方辦理退貨、取消交易、終止服務、變更貨品及其價格相關事宜時,商店應於付款完成 10 分鐘後至 89 個日曆日內,依照本服務網站說明辦理,商店不得以現金或支票方式直接退款予付款方,會員同意該交易計收之手續費本平台得開立電子折讓證明單並返還至會員之藍新金流帳戶。
2. 每日 23:59:59 前發動之退款,將於次日 00:00:00 進行退款清算,超過 00:00:00 發動的退款交易將於次日進行退款清算。
3. 發動退款當下,商店之銷售金額需大於等於退款金額,方可執行退款,若遇金額不足,無法發動退款時,商店可稍晚或次日再進行退款。
手續費與撥款天期:
1.請款手續費計算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不足 1 元者以 1 元計。
2.退款手續費計算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不足 1 元者不返還。
3.現行費率如下:
詳見費率一覽表
會員及商店使用限制:
請參照信用卡之會員及商店使用限制。
定義:
付款方透過本平台以台灣Pay 行動支付 App 付款,可使用已於台灣Pay綁定之金融卡完成掃碼或 App 內支付,視當下使用裝置而定。
請款規則:
台灣Pay交易成功後,本平台將自動請款,每日 00:00:00 由銀行結算前一日 00:00:00-23:59:59 完成之交易。
退款規則:
1. 商店經本平台成功收取付款方之交易款項後,若商店允許付款方辦理退貨、取消交易、終止服務、變更貨品及其價格相關事宜時,商店應於付款完成 10 分鐘後至 29 個日曆日內,依照本服務網站說明辦理,商店不得以現金或支票方式直接退款予付款方,會員同意該交易計收之手續費本平台得開立電子折讓證明單並返還至會員之藍新金流帳戶。
2. 發動退款當下,商店之銷售金額需大於等於退款金額,方可執行退款,若遇金額不足,無法發動退款時,商店可稍晚或次日再進行退款。
3. 每日 23:59:59 前發動之退款,將於次日 00:00:00 進行退款清算,超過 00:00:00 發動的退款交易將於次日進行退款清算。
4. 僅支援全額退款。
手續費與撥款天期:
1.請款手續費計算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不足 1 元者以 1 元計。
2.退款手續費計算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不足 1 元者不返還。
3.現行費率如下:
詳見費率一覽表
會員使用限制:
交易金額限制以付款方所持金融卡發卡行之規定為準。
定義:
付款方透過本平台以BitoPay付款,可使用BitoPro App內的虛擬資產餘額完成掃碼於 App 內支付,付款方須自行承擔使用虛擬資產付款的匯率風險,會員不受其匯率影響,付款完成後,本平台撥款給商店的幣別仍為「新臺幣」。
請款規則:
1.平日:每個工作日00:00:00自動結算前一日交易金額。
2.假日/國定假日:如遇假日/國定假日不發動自動結算,會於下一個工作日的00:00:00結算假日期間交易金額。
退款規則:
BitoPay不提供退款機制,商店經本服務成功收取付款方以BitoPay為付款方式之交易款項後,若允許付款方辦理退貨、取消交易,商店應自行退款予付款方,且該交易計收之手續費將無法返還商店。建議退款金額一律以台幣為主,以避免匯差糾紛 。
手續費與撥款天期:
1.交易手續費計算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不足 1 元者以 1 元計。
2.現行費率如下:
詳見費率一覽表
會員使用限制:
單筆交易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9,999 元(含)。
定義:
超商店到店:即商店透過本平台產生並列印寄件單黏貼於商品上,或透過本平台產生之寄件代碼至超商多媒體機列印繳費單後,於超商黏貼寄件單於商品上,收件人至超商取貨時,於超商櫃台出示證件進行取貨之方式(目前僅開放全家便利商店、統一超商、萊爾富、來來超商)。
大宗寄倉:即商店透過本平台產生並列印寄件單黏貼於商品上,再以指定的運送方式送至超商物流倉庫,超商物流商驗收無誤後,由超商物流商配送至指定的取件超商,收件人至超商取貨時,於超商櫃台出示證件進行取貨之方式(目前僅開放統一超商)。
手續費與撥款天期:
現行費率如下:
詳見費率一覽表